为保证学校公文格式规范、统一、庄重、美观,参照《党政机关公文格式》(GB/T9704—2012)和《河南省人民政府公文形式与格式细则》(豫政办2012〔143〕号),制定本标准。
公文版心内的格式各要素划分为版头、主体、版记三部分。公文首页红色分隔线以上的部分称为版头;公文首页红色分隔线(不含)以下、公文末页首条分隔线(不含)以上的部分称为主体;公文末页首条分隔线以下、末条分隔线以上的部分称为版记。页码位于版心外。
一、版头
1.发文机关标志。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加“文件”二字组成,居中排列。联合行文时,应将主办机关名称排列在前,文件二字置于发文机关右侧以联署机关名称为准上下居中排布(注:联合行文时,发文机关标志可以并用联合发文机关名称,也可以用主办机关名称)。红色小标宋体字,以醒目、庄重、美观为原则。
2.发文字号。由发文机关代字、年份、发文顺序号组成,年份用六角括号括入。联合行文时,使用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。年份要标全称,发文顺序号不加“第”字,不编虚位(即1不编为01)。下行文在发文机关标志下空2行居中排布,上行文居左空一字编排,3号仿宋体字。
3.签发人。上行文应当标注签发人。“签发人”3字和其后的全角冒号(即“签发人:”)与发文字号均用3号仿宋体字,签发人姓名用3号楷体字。签发人姓名右空一字编排。
4.红色分割线。距离发文字号下边缘4㎜,宽同版心。
二、主体
1.公文标题。由发文机关名称、事由和文种组成。一般用2号小标宋体字(副标题用3号楷体字),编排于红色分隔线下空二行位置,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。回行时,要做到词意完整,排列对称,长短适宜,间距恰当。标题排列应当使用梯形(正梯形或倒梯形)或菱形,不应是上下一样长的长方形或上下长、中间短的沙漏形。除法规、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外,一般不加标点符号。
2.主送机关。即文件的受理机关,应当使用全称、规范化简称或同类型机关统称。编排于标题下空一行位置,居左顶格,最后一个机关名称后加全角冒号。
3.正文。文件首页必须显示正文。用3号仿宋体字,编排于主送机关名称下一行,每个自然段左空二字,回行顶格(数字和年份不能回行)。
文中结构层次序数依次可以用“一、”“(一)”“1.”“(1)”标示,通常只有两个层次时,可用“一、”“1.”标识”,同一个文件层次序数一定要一致。数字序号“1”、“2”等后用小圆点“.”不要用顿号“、”。一般第一层次用黑体字、第二层次用楷体字、第三层次以后用仿宋体字。第一层次标题后不加标点符号,一般单独成行,第二层次以下的标题后均应加标点符号,一般不单独成行。
4.附件说明。如有附件,在正文下空一行左空二字用3号仿宋体编排“附件”二字,后标全角冒号和附件名称,如“附件:XXXXX”;如有多个附件,使用阿拉伯数字标注附件顺序号,
如“附件:1. XXXXX
2. XXXXX”;附件名称后边不加标点;附件名称较长需回行时,应当与上一行附件名称的首字对齐;数字序号“1”、“2”等后用小圆点不要用顿号。
被印发、转发或批转的公文属于主件不属于附件,不能按附件形式编排。
5.署名、日期、印章。署名:单一机关行文时不署发文机关名称。联合行文时应当署名。联合行文时署名应当与发文机关的排列顺序一致(注:联合上行文,发文机关署名可只署主办机关;联合下行文,联署机关均需署名);署名时署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。
成文日期:不能按拟稿日期标注,应以会议正式通过或发文机关负责人最后签发日期为准,联合行文的以最后签发机关的领导签发日期为准。左右定位:一般以右空4字编排;上下定位:单一机关行文时考虑印章使用情况确定(参考以下印章部分),联合行文时编排在最后一个行文机关署名之下,不空行。年份用阿拉伯数字标全,月日不标虚字(即“1月”不能标为“01月”)。
印章:除纪要、电报外,印发的纸质文件均应加盖发文机关印章。单一机关行文用印时,不署发文机关署名,印章端正、居中下压成文日期,印章顶端应当上距正文(或附件说明)一行之内;联合行文时,一般将各发文机关署名按照发文机关顺序整齐排列在相应位置,并将印章一一对应、端正、居中下压发文机关署名,最后一个印章端正、居中下压发文机关署名和成文日期,印章之间排列整齐、互不相交或相切,每排印章两端不得超出版心,首排印章顶端应当上距正文(或附件说明)一行之内;联合上行文,发文机关署名只有主办机关时,可以只盖主办机关印章。联合下行文,所有联署机关均须加盖印章。印章用红色,不得出现空白印章。
特殊情况:当公文排版后所剩空白处不能容下印章位置、成文日期时,应采取调整行距、字距的措施加以解决。
6.附注。如有附注,居左空二字加圆括号编排在成文日期下一行。“请示”件须在附注处标明联系人姓名和电话,格式为:(姓名:某某某 电话:…)。
7.附件。附件是公文正文的说明、补充或者参考资料。附件应当另面编排。附件格式要求同正文。“附件”二字及附件顺序号用3号黑体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一行,不用标点。只有“附件”二字时二字之间空1字,有顺序号如“附件1”时“附件”二字之间不空字。附件标题居中编排在版心第三行,也就是说和“附件”中间要空一行。附件顺序号和附件标题应当与“附件说明”的表述一致。附件一般应与主件合订发送,如需单独装订,应在附件首页第一行顶格编排公文正文的发文字号并在其后标注“附件”二字及顺序号,与主件一同发送。
一般情况下,附件要放在版记之前和主件一起编排、装订,不应放在版记之后。
三、版记
公文末页首条分隔线以下、末条分隔线以上的部分称为版记,一般放在文件最后一页的末端,须放在偶数页,必要时单独成页。末条分隔线与版心下边缘重合。分隔线与版心同宽。印发机关(统一使用“郑州科技学院办公室”)和印发日期等要素用4号仿宋体字,印发机关名称前空一字,“ 年 月 日印发”后空一字。年份要用阿拉伯数字标全,月日不编虚位。版记中如有其他要素(如抄送单位),应当将其与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用一条细分隔线隔开,有两个以上抄送单位时,最后一个后面标句号。
四、页码
用4号半角宋体阿拉伯数码标识,置于版心下边缘之下一行,数码左右各放一条4号一字线。单页码居右空1字,双页码居左空1字。公文的附件与正文一起装订时,页码应当连续编排。
五、版面、装订
公文用纸幅面一般采用国际标准A4型纸,双面印刷,左侧装订。特殊形式根据实际需要确定。
本规范标准由校长办公室负责解释,自印发之日起施行,学校原有公文格式规定办法同时废止。
2015年3月31日